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微生物操作规程
▲除了由实验室主任制定的标准制度、程序和紧急状态草案之外,还应满足国家关于实验室动物的有关要求。
▲应尽可能减少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入实验室的项目研究人员或辅助人员应被告知工作的潜在危险。
▲应有适当的医疗监督计划。所有工作人员应针对所操作的或潜在的生物因子接受免疫或检测(如接种乙肝疫苗,结核皮肤试验等)。适当时应执行血清学监督。
▲应有生物安全手册。人员应被告知特殊危害,并要求阅读、遵守操作指导。
▲禁止在动物间和操作间饮食、抽烟、处理隐形眼镜、使用化妆品及储存人用食物。这些活动只能在指定的区域进行。
▲所有操作都应细心进行,以减少气溶胶产生或液体溅出。
▲在进行感染性物质的操作后,应用有效的消毒剂清洁设备和工作台面,尤其是感染性材料溢出、溅出或其他形式污染。
▲ 所有感染性材料的收集、标记、运输和处理过程都应以容器包装物的形式进行。来自于动物实验区的所有废料(包括动物组织、动物尸体和污染的垫料、未用的饲料、锐器和其他废料)应用不透水的密封容器从动物实验区运送到有资质的公共机构或当地指定部门进行处理。包装容器的外表面在运输废料前应消毒。在焚烧前建议高压蒸汽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