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气系统管道连接
氧气管道与其它气体管道可同架敷设,其间距不得小于0.25m,氧气管道应处于除氢气管道外的其它气体管道之上。
氢气管道与其它可燃气体管道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50m;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25m。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
室内氢气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内或直接埋地,不得穿过不使用氢气的房间。气体管道不得和电缆导电线路同架敷设 。
气体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气体纯度大于或等于99.999%,露点低于-76℃,应采用内壁电抛光的低碳不锈钢管(316L)或内壁电抛光的304不锈钢管。
高纯气体管道宜采用内壁无瘢痕的对接焊(自动焊),管道与阀门连接的材料,宜采用金属垫或双卡套。 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符合设备的连接要求、但采用软管连接时宜采用金属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