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标准气体(C3H6标准气体) 注意事项

丙烯标准气体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丙烯标准气体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丙烯标准气体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丙烯标准气体钢瓶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化学试剂保存  
丙烷标准气体(C3H8标准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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